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基金”科目,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通常对应并填入“专项基金”这一独立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它不应直接对应小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资本公积”。专项基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留存收益性质,在报表中应单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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