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地区,小微企业(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工会经费申报方式相同。**申报依据:**工会经费的计缴依据是“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这里的“全部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工资总额”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给全体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申报方式:**1. **缴费比例**:通常为工资总额的2%。其中,基层工会留用60%(即工资总额的1.2%),上缴上级工会40%(即工资总额的0.8%)。具体比例需以当地工会或税务部门规定为准。2. **申报流程**:目前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由税务机关代收。您需要:* 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在【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中找到【其他申报】或【工会经费申报】。* 按季度申报,申报期一般为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举例说明:**假设某北京小微企业2023年第三季度(7-9月)全部职工的工资总额为 **500,000元**。* 应计提工会经费总额 = 500,000元 × 2% = **10,000元**。* 其中:* 应上缴上级工会部分 = 500,000元 × 0.8% = 4,000元(或按10,000元 × 40%计算)。* 留归企业基层工会部分 = 500,000元 × 1.2% = 6,000元(需拨付至企业工会账户,用于工会活动)。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通常申报缴纳的是**上缴部分**(即4,000元)。留用部分由企业按规定拨付给本单位工会。**重要提示:*** 请以您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和工会的最新规定为准。* 如果企业未建立工会组织,通常仍需按工资总额的2%申报缴纳“工会筹备金”。* 申报数据务必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数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数据保持一致,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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