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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一般纳税人)将外购的保温杯、办公包等共1万元(不含税,普票)作为奖励发给优秀员工,若市场售价也是不含税1万,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集体福利1.13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13万;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13万 贷:银行存款1.13万。汇算清缴时,填报A105010表,“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收入”纳税调增填写1万还是1.13万呢?填写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呢?那么,“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成本”纳税调减填写1万还是1.13万呢?老师,这里有个疑惑,调增收入能理解,为什么要填写“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视同销售成本”去调减成本呢?账务处理里面也没有结转成本啊?

2025-12-17

1. **视同销售收入**:填写**1万元**(不含税市场售价)。2. **视同销售成本**:填写**1万元**(外购不含税成本)。3. **填报依据**:均填写不含税金额。4. **调减原因**: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规则要求,在确认视同销售收入的同时,需匹配对应的视同销售成本,以实现对资产转让所得(收入-成本)的准确征税。账务虽未结转成本,但税务处理需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并按资产计税基础确认成本,两者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A105010表中调增收入1万,并调减成本1万,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净影响为0,但确保了收入与成本的配比和申报表的逻辑完整。

你的理解有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简单地将A105010表的调整数直接与会计利润相加。正确的处理流程如下:1. 会计利润:你的计算正确,会计利润为2.87万元。2. 税务调整:在A105010表中,你调增了视同销售收入1万元,同时调减了视同销售成本1万元。这两项调整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净影响为**0**(1万 - 1万 = 0)。3. 关键点:管理费用中的1.13万元(福利费)本身需要进行纳税调整。根据税法,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这1.13万元需要填入《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判断和调整,而不是在A105010表中体现其全部影响。4. 最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2.87万元的基础上,加上所有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所有纳税调整减少额得出的。本例中,A105010表的调整净额为0,但需要结合A105050表对福利费的调整结果(可能全部或部分调增)来最终确定。所以,你的困惑源于将A105010表的调整直接与包含了福利费的管理费用进行加减,而正确的做法是分别在不同表格中处理“视同销售”和“福利费扣除限额”这两个独立的税务事项。

老师,看到您的回答,还是有个疑惑,继续以这个例子为例,假如2025年总收入(不含税)16万,成本(不含税)12万,管理费用1.13万(全部是此例子举例的集体福利),那么利润=16-12-1.13=2.87万。汇算清缴时,按照例子填报A105010表,调增收入1万,调减成本1万,那此时收入16+1=17万,成本12-1=11万,利润=17-11-1.13=4.87不等于原来的利润2.87万。对应纳税所得额有个影响,这咋办老师,是不是这样理解和计算的呢?还是说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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