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季度申报主要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具体操作如下: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通常按季度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中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如实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系统会根据开票数据自动预填部分内容,需核对并补充未开票收入等信息。*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未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但仍需完成申报。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 需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在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 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按季度预缴。根据当季收入、成本、费用等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若有核定征收,则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或征收率计算缴纳。**关键步骤**:* 确保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开通电子税务局。* 按期申报(一般为季度结束后15日内),避免逾期产生罚款。* 妥善保存收入、成本费用的相关凭证以备核查。* 如无经营收入,也需进行“零申报”。建议具体操作时以当地电子税务局界面指引为准,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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