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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9月份:销项税额15万,进项税额17万,账务处理转出了多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万;10月份,:销项税16万,进项税额11万,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万。那么11月份缴纳10月份的税款时的账务处理是不是这样?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5万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2万 银行存款3万,缴纳时是这样的账务处理吗?应该怎么做呢?

2025-11-26

11月份缴纳10月份税款时,账务处理应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万 贷:银行存款 5万9月份转出的多交增值税2万已在当期处理完毕,不影响11月份的实际税款缴纳。10月份计提的未交增值税5万应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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