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2)中仓库用于仓储服务,属于自用房产性质,应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才按租金收入计征。该业务签订的是仓储合同而非租赁合同,且题干未明确改变房产自用属性,因此全年按从价计征方式计算: 房产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00万元×(1-20%)×1.2%×10000=19200元。 无需考虑出租月份的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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