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为新任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会计人员,您需对接手后的账务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必须办理会计交接。原任会计人员必须与您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交接时应逐项核对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制作交接清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建议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前期账务进行专项审计,明确责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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