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咱们就正常入账;账务上是比较简单的,比较重要的是税款扣除的问题, 因为没有取得发票,所以咱们需要根据税法提供一些证明材料,证明业务发生了,证明对方公司注销无法进行补发票。这样的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一)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三)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四)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五)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六)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为必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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