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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我们公司有一笔设计费 2019年12月份的业务 合计金额17500,从对公账户支付了10700,有6800是个人垫付的,支付的时候借:预付账款10700 贷:银行存款10700 ,6800未做账务处理,对公账户支付的在2020年1月份收到对方开具的发票,6800没有收到发票,收到发票时借主营业务成本10700 贷:预付账款10700 ,在2021年的12月份,公司收到这笔合计17500的退款,原因是这笔款项应该是由政府支付,所以对方公司退回了这笔款项,我收到这笔款项的时候怎样做会计分录呢

2022-01-17

借:银行存款 17500 贷:营业外收入 17500 后期给个人报销的时候计入营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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