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该诉讼判决发生在2×24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原确认预计负债800万元,实际应赔偿1000万元,差额200万元需要调增营业外支出,导致税前利润减少200万元。由于所得税税率为25%,这200万元税前损失可以抵减所得税,即减少所得税费用50万元(200×25%),所以对净利润的影响为200×(1-25%)=150万元。调整减少的是净利润,因此要乘以(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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