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额发放工资后再收回代垫社保和个税,账务处理如下:1.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等(应发工资总额)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 计提公司承担社保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公司承担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3. 发放工资(全额发放,不扣除个人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贷:银行存款4. 缴纳社保(公司部分+个人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司部分)借: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公司+个人合计)5. 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垫付)借: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6. 收回代垫款项(员工交回现金或从下月工资扣回)若员工交回现金: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若从下月工资中扣回: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垫金额)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社保贷: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注意:若公司缴纳个税时习惯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则缴纳时做: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同时确认代垫债权:借:其他应收款——代垫个人所得税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收回时再冲减其他应收款。两种方式均可,但上述直接挂其他应收款更简洁。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