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会计上的“营业收入”口径不同。销售自用固定资产属于资产处置,会计上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最终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资产处置损益”,不计入“营业收入”,但增值税上属于应税销售行为,必须填入申报表。因此申报表销售额218万、利润表营业收入200万,差异18万是正常的,不需要调整账务。申报表如实填写即可,该差异不属于错误。若税务局比对有疑点,可备好固定资产清理凭证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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