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年甲公司持有丁公司80%股权,能够控制,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确认投资收益,只有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才按持股比例确认。因此,2×24年丁公司分配现金股利200万元,甲公司确认投资收益200×80%=160万元,而净利润800万元不直接确认。你的想法(800×80%)是权益法的处理,但这里控制阶段适用成本法,所以选项A正确。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