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董事人数5人,章程规定7人,5人未低于7人的2/3(约4.67人),不满足条件。选项B:未弥补亏损1600万元,股本总额6000万元,亏损比例约26.7%,未达1/3(2000万元),不满足条件。选项C: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但题干中“监事提议”表述不完整,需监事会提议才符合条件,此处未明确,故不选。选项D:持有12%股份的股东请求,超过10%的门槛,符合条件。因此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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