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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电信的电子发票上左下方的开票人为:零话费稍,不是真实姓名,并且税率为*,这票能用吗税务认可吗?电信说这是系统批量开的

2026-06-07

电子发票上的开票人显示“零话费稍”而非真实姓名,以及税率显示为“*”,通常不影响发票的税务有效性。根据现行规定,电信行业批量开具的电子发票,开票人字段允许使用系统默认名称,税率显示“*”表示免税或适用零税率。只要发票信息(如金额、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准确无误,且发票代码、号码真实可查,税务部门一般认可其作为合规凭证。建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证发票真伪,确认无误后即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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