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计算步骤如下:1. 客户实际提货94057元,按10%税金计算,应缴税金为94057 × 10% = 9405.7元。2. 客户已打款98624.9元,其中包含税金,实际货款为98624.9 - 9405.7 = 89219.2元。3. 客户另打款20186元到订货厂,此笔不开发票,业务要求从20186元中扣除10%税金,即扣除20186 × 10% = 2018.6元。4. 扣除税金后,20186元剩余20186 - 2018.6 = 18167.4元。5. 客户实际应退金额为:客户总打款(98624.9 + 20186)减去实际提货货款(94057)再减去已扣税金(9405.7 + 2018.6),即118810.9 - 94057 - 11424.3 = 13329.6元。因此,应退客户1332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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