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规定并不矛盾,而是针对不同主体。第一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是针对自然人股东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限制,即只要持股超过1%,这些人就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第二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是针对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限制,强调的是任职关系,而非个人持股比例。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前者看个人持股比例,后者看任职单位的持股比例。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