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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这两个答案前面这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前后有些矛盾?能否解说一下

2026-05-30

这两个规定并不矛盾,而是针对不同主体。第一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是针对自然人股东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限制,即只要持股超过1%,这些人就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第二个“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是针对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限制,强调的是任职关系,而非个人持股比例。两者适用对象不同:前者看个人持股比例,后者看任职单位的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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