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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9号:对上一完整年度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王某2020年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在计算2021年的工资时,计算1到2月份个税。每月社保等专项扣除费用400元,专顶附加扣除1000元。 1月工资收入6000元, 6000×1–60000–400×1–1000×1 =–55400 2月工资收入9000元, (9000+6000)–60000–400×2–1000×2=–47800 老师,对吗?

2026-05-05

不对。根据政策,2021年1月预扣预缴时,累计减除费用直接按6万元计算,但计算过程需注意:1月应纳税所得额=6000-60000-400-1000=-55400,结果为负数,不缴税。2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6000+9000)-60000-(400+400)-(1000+1000)=-47800,仍为负数,也不缴税。你的计算步骤正确,但需明确:负数表示无需预缴个税,不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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