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以。你从下游采购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可以填写被挂靠项目的名称,这符合税务对发票备注栏的规范要求,但需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一致。 2. 有风险。挂靠模式下,你与甲方无直接合同关系,直接以自己名义开票给被挂靠方并确认收入,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发票或收入归属不清晰。建议:开票时备注栏注明“挂靠项目名称及被挂靠方名称”,并在账务处理中通过“其他应收款”或“内部往来”科目过渡,避免直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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