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与审计范围受限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1)事项中,A注册会计师对乙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无法获取充分审计证据,因此对该部分发表了保留意见。但除乙公司外,其他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计范围并未受限,且该事项与治理层沟通过,属于审计中重点关注过的事项,因此可以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披露。 关键审计事项的披露并不要求该事项在所有组成部分均得到“满意解决”,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已对该事项执行了充分审计程序并获取了充分审计证据。本例中,除乙公司部分受限外,其余部分的审计程序已执行完毕,故可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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