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以及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等。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驾驶员,其运营活动属于“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取得的收入性质属于经营所得,而非受雇于他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因此,应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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