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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我们是个小规模公司,正在筹建阶段25年底有一笔,加油费和日化用品,我问我们这儿的老会计,他让我进入了在建工程和一部分收据在老板手里,我写了暂估也是进入了在建工程,借方,贷方是其他应付款在汇算清缴时这笔账应该怎么做呢需不需要调整如果这个分录做错了,是不是还得需要改账呢这个要是改的话,怎么改呢

2026-04-03

在26年二季度账中进行更正。做一笔更正分录(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在建工程),摘要注明更正25年凭证错误。这笔分录会影响26年当期损益,并调整26年资产负债表的“在建工程”和“未分配利润”年初数(即25年末数)。25年四季度的报表无需单独修改,其影响通过26年调整后的年初数体现。关于暂估,如果费用不改,唯一的“办法”是维持错误,即费用仍挂在“在建工程”。但这会导致:1. 税务上,该费用在资产完工前不得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必须进行纳税调增,公司会多缴25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 会计上,费用资本化不当,导致资产价值和当期损益都不真实。因此,从合规和税务优化角度,更正账务是必要且正确的做法。暂估本身不是问题,问题在于科目用错。更正后,“其他应付款-暂估”科目依旧挂账,等待取得发票时再冲销。

这笔账务处理存在错误,需要调整。加油费和日化用品属于筹建期间的日常费用,不应计入“在建工程”。正确的做法是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汇算清缴处理:**1. **纳税调整**:在汇算清缴时,需将错误计入“在建工程”的这部分费用,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进行纳税调增。因为“在建工程”属于资产类科目,其成本在资产转入固定资产并开始计提折旧前不得税前扣除。2. **正确扣除**:同时,应将其作为“开办费”,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可以选择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或者作为长期待摊费用不低于3年摊销。在汇算清缴表中相应栏次(如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或直接作为费用扣除)进行填报,实现税前扣除。**账务更正方法:**需要做一笔更正分录,将费用从“在建工程”中转出。假设之前暂估分录为:借:在建工程贷:其他应付款-暂估**更正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开办费贷:在建工程(摘要中需注明“更正X年X月第X号凭证错误”)这笔更正分录将费用调整至正确的损益类科目,同时冲减了错误的资产金额。账务修改后,“其他应付款-暂估”科目余额不变,待取得正式发票时再冲销暂估并据实入账。**总结:必须改账,并通过更正分录调整至“管理费用——开办费”,然后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与扣除申报。**

是26年一季度的账,我已经报了税了,这个怎么改呢?在26年二季度改吗改正是嗯把记账凭证改了,然后再调。哦 25年四季度的报表吗

老师还有就是筹建期是不确认亏损的吗

在汇算清缴时有6万多的管理费用,是不是得调增就相当于是没有亏损

老师,如果我那个呃照顾那些费用不改的话,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暂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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