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计算合并成本和商誉时,采用的是“购买法”原则。 合并成本是购买方为取得控制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即原持有30%股权在购买日(2024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9000万元)加上新增40%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2000万股×6元=12000万元),合计21000万元。 商誉=合并成本(21000万元)-购买日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28000万元×70%)。 这里不采用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250.75万元)计算商誉,是因为企业合并准则要求以购买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原持有股权,并以此作为合并成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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