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个体户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额)和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是核定征收的一种具体形式。2. 对于定期定额户:当月经营额不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申报纳税;超过定额的,按实际经营额申报纳税。是否享受月度10万(季度30万)的增值税免税政策,需看其实际经营额是否超过标准,与核定定额无直接关系。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通常按核定方式计算,不直接适用此增值税优惠。3. 对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直接根据收入总额乘以核定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经营所得税率表计税,不涉及“超过核定额”的概念。增值税方面,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月度10万(季度30万)免税。4. 一个法人名下多个个体户:每个个体户均为独立的纳税主体。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该法人需要将各处所得合并计算。申报时,每个个体户需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进行该户的年度申报。然后,该法人还需选择一处主管税务机关,汇总所有经营所得,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进行最终的合并计算与多退少补。因此,B表和C表都需要申报。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