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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单位发放的利息和现金股利为啥计入投资收益,不应该是应收股利/交金资-应计利息嘛,是因为没有说明借贷方嘛

2026-03-23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方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因此,题目选项B“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表述正确,它描述的是贷方科目(即确认收益),并未涉及借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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