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按照权责发生制,这笔因2025年度汇算清缴产生的应纳税额,其纳税义务发生在2025年,应计入2025年的损益。**核心原则**:汇算清缴是对上一年度(2025年)应纳税额的最终确定和结算,补缴的税款属于2025年度的费用。**账务处理步骤**:1. **在2025年账务中补提**(通常发生在2026年汇算清缴完成后,调整2025年报表):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该科目余额应转入留存收益):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涉及盈余公积调整,需同步计提或冲减)3. **在2026年实际缴纳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关键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该费用影响的是2025年度的净利润(最终体现在2025年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期初数中),而不是2026年的利润表。实际支付行为在2026年,不影响费用的归属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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