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能否设置“累计减除费用六万元”选项,主要取决于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状态。**主要原因如下:**1. **纳税人身份状态**:系统默认对在同一单位**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纳税人,自动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如果纳税人在该单位本年度**非首次**申报(例如年中入职、或之前月份已申报过),或者系统判断其为非居民个人,则不会自动适用该选项。2. **扣缴义务人申报信息**:扣缴义务人(即支付单位)在为员工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和报送时,如果填报的“任职受雇从业类型”等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可能影响系统对该纳税人是否适用该政策的判断。3. **纳税人年度内是否更换过单位**:根据规定,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但如果纳税人年度内在多个单位有任职受雇记录,通常只有在一个单位是“首次”时才由该单位适用此规则。**建议操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核对并确保个人所得税APP或扣缴客户端中的“人员信息采集”准确无误,特别是“任职受雇从业日期”等关键信息。如果确属符合条件但系统未显示,可联系扣缴义务人(单位财务)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处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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