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纳税人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必须是当期(即税款所属期)实际取得的合法有效凭证。2026年1月4日取得的发票,其发票开具日期通常为2026年1月,属于2026年1月的税款所属期。因此,该发票的进项税额应在申报2026年1月所属期的增值税时进行抵扣,而不能用于抵扣2025年12月的应纳税额。
老师怎么两天了都没回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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