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是9%;简易计税:出租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若纳税义务发生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可选择简易计税按 5% 征收率;2026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发生的应税行为,简易计税征收率统一为 3%,不得再按 5% 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 / 其他个人:2026 年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简易计税,法定征收率为 3%,不再适用 5%;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仍可按 5% 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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