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客户(个人)收到的非广告性赞助支出,支付方企业有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核心处理:**1. **税目判定**:该款项属于客户(个人)的“偶然所得”。2. **扣缴义务**:你公司在支付款项时,应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 **计算公式**: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 支付的赞助支出金额 × 20%。4. **后续处理**:代扣税款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为客户(个人)开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作为完税凭证。**操作要点:*** 无需客户提供发票。* 无论客户将此款项用于何种用途,均不影响其作为“偶然所得”的纳税义务。* 你公司若未履行扣缴义务,可能面临税务风险(罚款及滞纳金)。**总结:** 支付时直接计算并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是两项独立的税务处理。
也无法转为销售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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