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这属于非货币性福利。 1. 养猪公司自养的鸡鸭用于员工食用或送礼,应视同销售,按公允价值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或“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2. 购买大米并取得发票,若用于员工食堂,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若用于送礼,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注意:需视具体用途确定科目,并按规定进行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处理。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