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理解正确。计提坏账准备时,由于是会计上的估计损失,并非实际发生,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当坏账实际发生(即符合税法规定的损失确认条件并进行了核销)时,这部分实际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扣除项目,因此不需要再做纳税调增。如果之前计提时已经调增过,此时实际发生则可以相应做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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