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填写调减“视同销售成本”。 虽然您公司未在会计上结转成本,但在税务处理上,外购商品用于职工奖励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在《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中,您需要在“视同销售收入”项下填报该商品的公允价值或市场价进行调增。 相应地,必须在“视同销售成本”项下填报该商品的**购入成本**进行调减。这是为了匹配税法上视同销售所产生的“利润”(即收入与成本的差额),该差额最终会因已计入管理费用而无需重复纳税,从而实现准确纳税调整。不结转会计成本不影响税务上对成本的确认和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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