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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公司为了奖励优秀员工,购买了一些小礼物:水杯,书包,盲盒等,这些东西也不属于公司对外销售的货物,那么,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并填报A105010视同销售纳税调整明细表呢?还有个疑问,老师,那要是奖励给员工的物品是公司购进的用来对外销售的货物,那么,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视同销售和填报A105010表啊?谢谢

2025-12-12

两种情况均属于资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需要视同销售并填报A105010表。1. 对于零食、饮料等即时消费的集体福利,虽然物品未被员工带走,但其所有权和控制权在消费时已转移给员工个人,符合视同销售条件。2. 对于发放给员工可带走的礼品,所有权明确转移,更需视同销售。关键在于资产是否用于职工个人(无论个人单独消费还是集体中的个人),只要所有权发生转移,就应视同销售。这与资产是外购还是自产无关。

需要。两种情况均需视同销售并填报A105010表。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资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应视同销售货物。无论资产是外购的礼品还是自产的货物,均需按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并相应调整视同销售成本,在汇算清缴时通过A105010表进行纳税调整。

老师,请问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资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应视同销售货物。但是要是作为集体福利,集体福利又有一些不一样的情况:第1种,就如零食、饮料、咖啡等这种,员工直接在公司就吃了,算不算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呢?需要视同销售和填报A105010表吗?那么,第2种,过年过节,公司购进礼品,发放给集体员工,这种可以带走回家,也是集体福利,那算不算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呢?需要视同销售和填报A105010表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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