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流量法属于以无形资产预计可带来经济利益的方式为基础的摊销方法,而非直接以收入为基础。高速公路经营权摊销按车流量法计算时,依据的是车流量这一业务量指标,并非直接取决于收入金额。因此不属于以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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