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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纳税人从乙企业购进的已税烟丝,销售的甲类卷烟为什么不能按领用的百分之六十扣除烟丝的消费税

2025-11-24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准予按生产领用数量扣除烟丝已纳消费税。本题中销售甲类卷烟应纳消费税计算时,已扣除领用60%烟丝对应的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120000×56%+3×150-20000×30%×60% =67200+450-3600 =64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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