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能提供合法凭证时,按实缴土地增值税计算:1. 扣除项目金额=800万×(1+5%×2年)+转让税费=800万×1.1=880万元(不含相关税费)2. 增值额=1000万-880万=120万元3. 增值率=120/880=13.6%4. 适用税率30%5. 应纳土地增值税=120万×30%=36万元方案二:不能提供合法凭证时,按核定征收: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凭证的,税务机关可按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具体比例需参照当地税务机关规定,通常按转让价的1%-3%核定。假设按2%核定:应纳土地增值税=1000万×2%=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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