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中填报。具体操作如下:1. 在“四、固定资产”中,找到对应校车的资产行次。2. “账载金额”列:本年折旧额填0(因资产已出售)。3. “税收金额”列:本年折旧、摊销额也填0。4. 关键在于“纳税调整”列:在“资产计税基础”中填入资产原值1937506.20元,在“税收折旧、摊销额”中,本年税收折旧额填0,累计税收折旧额应填资产原值1937506.20元(即税收上已提完折旧)。5. 此时,“纳税调整”列会自动计算出需调增的金额897244.51元(即税收累计折旧1937506.20元减去账载累计折旧1039610.69元后的差额)。这个差额就是以前年度加速折旧纳税调减、在本年及以前年度需分期纳税调增的总额,在本年全部实现调增。6. 该调整金额会自动带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第32行“资产折旧、摊销”进行调整。如果系统提示比对问题,通常是因累计税收折旧额与以前年度申报数据衔接不一致导致。请核对2022-2024年申报表中该资产的“税收折旧、摊销额”及“累计税收折旧、摊销额”的填报数据,确保2025年填报的累计数与之逻辑连贯。若为首次出售资产,也可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按上述计算逻辑进行填报。
账载累计折旧1039610.69元是资产从购入到出售时,会计账面上计提的折旧总额。计算依据如下:资产原值1937506.20元,2022年会计折旧153385.92元。假设2023年、2024年会计折旧额与税收调增额(460157.76元、426718.01元)无关,需根据公司会计折旧政策(如年限、方法)另行计算得出2023、2024及2025年1-10月的会计折旧额。将2022年至出售前所有会计年度计提的折旧额相加,即可得出账载累计折旧总额1039610.69元。该数据应来自公司的固定资产明细账。
根据你提供的新情况(资产原值变为2200588.5元),需要重新梳理数据。关键在于,2022年加速折旧多扣的1784120.28元是基于原值1937506.20元计算的,现在资产组总原值变化,但之前已进行的纳税调整(2023年调增460157.76元,2024年调增426718.01元)是既定事实。因此,2025年最终需要调增的剩余金额,应基于最初的纳税调减总额与已调增额的差额计算,不受资产组总原值变动影响。计算如下:剩余应调增额 = 初始加速折旧调减额1784120.28元 - 2023年已调增460157.76元 - 2024年已调增426718.01元 = 897244.51元。填报时,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中:1. 对于已出售的校车资产行,按你“图3”的方式填报,即确保“累计税收折旧额”等于该资产的税收计税基础(即原值1937506.20元),从而使纳税调整列自动计算出需调增的897244.51元。2. 资产组总原值2200588.5元与本次调整无关,它可能包含其他未出售或不同折旧政策的资产,应在其各自行次分别填报,不影响针对已出售校车的这项特定调整。系统比对问题可能因累计税收折旧额历史数据衔接引起。请确保2025年填报的该资产“累计税收折旧额”与2022-2024年申报表中该项资产的累计数逻辑一致(最终应等于其税收原值)。若无法通过,可附情况说明向税务机关解释此一次性加速折旧资产已处置,需在本年完成剩余差异的调整。
需要调增,但不需要全部调增到0。2025年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需调增剩余未调增的加速折旧金额。计算如下:2022年加速折旧多扣1784120.28元,2023年已调增460157.76元,2024年已调增426718.01元,剩余应调增金额为:1784120.28 - 460157.76 - 426718.01 = 897244.51元因此2025年汇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应调增897244.51元。
老师,请问下汇算清缴时这个表怎么填,就是你说要调增897244.51元,但是填表时会出现比对有问题,麻烦你看下图片,感谢老师


老师,请问账载累计折旧 1039610.69这个怎么算出来?
老师,我按照你的指导填了一下,图1不用纳税调增,图2按照账上的数据填了,调增金额是390930.05元,按照需要调增的金额填了图3,才是调增的金额,我糊涂了,不知怎么填年报?(一次性加速折旧的资产原值是1937506.2元,但是现在全部资产卖了,加上原值是2200588.5元),还要麻烦老师看下怎么正确填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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