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项税额抵减额的计算源于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税务处理。根据营改增政策,经批准的融资租赁公司可采用差额计税方法: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600000元为含税金额,需先折算不含税价: 600000÷1.13≈530973.45元 相应抵减的销项税额=530973.45×13%≈69026.55元 这69026.55元直接减少当期应纳税额,因此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总支付款7380000-进项税780000-销项税额抵减69026.55=6530973.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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