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场补偿款属于合同约定的补偿性质款项,不属于租赁服务的价外费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补偿款不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凭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及收款收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建议在收据中明确款项性质为"撤场补偿款",并注明合同编号及条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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