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已经付过钱了,然后没收到电脑,所以甲变成了债权人。甲公司转让的是债权而非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债权人转让债权无需债务人同意,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本题中甲公司作为债权人,将请求交付电脑的债权转让给星星公司,并书面通知丁公司,因此对丁公司发生效力。丁公司增加的履行费用应由让与人甲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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