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在转换时已经隐含处理了公允价值变动。你看啊,8月1日那天,原股权市场价值是800万,而账面价值是600万(成本515+公允价值变动85),这中间的200万差额就是还没确认的增值。但在转换分录里,我们直接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科目都转出去了,相当于一次性把账面价值调整到了市场价。这200万差额体现在了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里,其实就是把未实现的收益转为已实现。所以不需要单独再做一次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转换动作本身就完成了这个调整。就像你卖房子,最后成交时直接按市场价结算,不需要在卖之前特意重新评估一次房价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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