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6的答案正确。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或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可以直接转让股权。题干中未提及吴某是否履行通知义务,但根据制度设计,若吴某已依法通知且其他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转让有效。因此解析中的结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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