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取得合同发生但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这部分成本应确认为合同取得成本,而不是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取得成本是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所以A选项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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