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正确。根据《民法典》第301条,处分按份共有物需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甲占2/3(66.67%),已超过三分之二,因此甲单独转让(A)或甲与乙(合计份额2/3+1/15=11/15≈73.33%)共同转让(B)均有效,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选项未达到三分之二份额,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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