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不应计入劳务成本。劳务成本科目主要核算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而装修材料属于材料成本,应通过"工程施工-材料费"科目归集。材料费与人工费在"工程施工"科目下应分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待项目完工验收后一并结转至相应成本科目。
工程施工科目通常可设置以下明细科目: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根据项目需要还可按具体项目设置二级明细,如"工程施工-XX项目-材料费"。明细科目设置应结合企业实际管理需求和成本核算要求,确保能够清晰归集和反映各项工程成本。
存放在施工地点的装修材料应计入"工程施工"科目,不能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这些材料属于未完工项目的成本,应在项目完工验收后,根据完工进度或验收情况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可以设哪些明细科目?验收完成后直接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吗?如果该企业装修业务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业务,应该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对于工程施工这个会计科目,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有什么区别?
在装修业务中,装修用的材料可以记入劳务成本吗
对于工程施工这个会计科目,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应用,有什么区别?
工程施工可以下设哪些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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