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负债增加10万(25-15)属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已在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单独处理(10×25%=2.5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采用利润总额调整永久性差异(国债利息调减30万,滞纳金调增5万),因此不需重复调整预计负债变动。最终所得税费用=应纳税额93.75万(375×25%)-递延所得税2.5万=91.25万,
*版权声明:本网站问答内容由会计教练专业答疑老师回答,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如需转载请在文中显著位置标注“原文来源:会计教练”。
*因部分内容时间过早,由于会计准则、税法的更新,部分回答对于现在可能已经失效,请各位网友斟酌参考,如有内容有误,感谢纠正。【反馈】
版权所有©北京天华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教练)
京ICP备160610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