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滞纳金属于价外费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要该电费滞纳金对应的业务是用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税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其税额就可以进行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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