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分析法计算顺序是固定的:产量→单耗→单价。计算单耗影响时,产量已替换为报告期数据(220),小时工资率仍保持基期数据(25),这是连环替代法的规则要求。这种"跨期间"的取值方式正是因素分析法的核心特点,每个因素影响都是在前面因素已替换的基础上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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