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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员工的工资和报销未走公账,那么,公账转给法人私账的金额(用于发工资和报销),但一般转的金额会大于“发工资和报销”的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法人”,使得此科目借方金额很大,注销时会触发疑点和缴税,那么,可以改计入“备用金”科目吗?

2025-07-09

不建议计入"备用金"科目。这种做法存在税务风险,因为备用金通常指小额零星支出,而工资和报销属于常规经营支出。建议规范处理:1.工资应通过公账发放并代扣个税;2.报销应凭合规发票入账;3.法人借款应及时清理,避免长期挂账。若必须借款,应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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